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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18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新闻发布会

2019-09-30 21:39:08 来源: 世界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春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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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界新闻网(赵永忠 尹绍平)报道:9月29日,云南省水利厅在昆明五华山省水利厅多功能会议室召开云南省2018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新闻发布会。省水利厅副厅长胡荣发布新闻。省水利厅水资源处副处长王中平主持发布会,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处长朱晓柯,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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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荣副厅长发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人类文明发展规律,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努力建设美丽中国,推进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土流失状况是综合反映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一条、《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和水利部的统一部署,为摸清云南省水土流失状况,2018年,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了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全面掌握了省、州、县各级行政区的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变化状况,为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水土流失类型、面积、强度、分布状况和变化趋势等情况进行公告。今天,省水利厅依法对2018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情况予以发布。

一、水土流失状况
  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结果显示,2018年我省水土流失总面积为10.34万km2,占全省土地面积的26.24%。水土流失强度在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等5个侵蚀等级均有分布。各等级水土流失面积从轻度到剧烈逐渐减少,即轻度流失面积最大,剧烈流失面积最小,具体为轻度流失面积6.33万km2,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1.22%;中度流失面积1.56万km2,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15.09%;强烈流失面积0.95万km2,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9.19%;极强烈流失面积0.9万km2,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8.7%;剧烈流失面积0.6万km2,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5.8%。

二、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一)全省动态变化

与2011年水利普查成果相比,我省水土流失总面积减少6198.26km2,下降5.66%。从水土流失强度等级来看,呈现两头增加,中间减少的趋势,即轻度流失面积增加18423.03km2,增加41.05%;中度流失面积减少19144.56km2,下降55.07%;强烈流失面积减少6386.71km2,下降40.27%;极强烈流失面积增加6.13km2,增加0.07%;剧烈流失面积增加903.85km2,增加17.64%。

(二)各州、市动态变化

2011年水利普查成果相比,全省16个州(市)水土流失面积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减少幅度较大的是文山州、曲靖市、玉溪市,减少幅度较小的是昭通市、大理州、怒江州。

(三)动态变化趋势

我省2018年水土流失主要呈现三个变化趋势:

一是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呈下降趋势。除官渡区、嵩明县、宾川县3个县(市)的水土流失面积较2011年略有增加外,其余126个县(市、区)的水土流失面积都小于2011年的监测值。

二是中度、强烈等级的流失面积明显降低。中度流失面积减少最为明显,减少总面积为19144.56km2,全省16个州(市)中度流失面积均呈下降趋势,减少幅度均达到35%以上。强烈流失面积减少6386.71 km2,除大理州与怒江州强烈流失面积略有增加外,其余州(市)均呈下降趋势。 

三是轻度、极强烈、剧烈等级的流失面积增加。全省轻度流失面积增加18423.03km2,增加比例达41.05%;极强烈流失面积增加6.13km2,增加比例为0.07%;剧烈流失面积增加903.85km2,增加比例为17.64%

三、水土流失成因
  云南独特的自然条件和人为活动造成我省水土流失呈现出面积大、分布广、强度高的特征。一是山高坡陡、地质构造破碎、植被覆盖不良、土壤可蚀性大等自然因素;二是降雨集中并常伴随短历时局地强降雨,造成水力侵蚀广泛分布;三是部分地区陡坡耕地及顺坡耕作、轮歇等不合理的耕作方式扰动造成水土流失;四是部分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水土流失。

四、水土流失防治情况及效益

(一)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近年来,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积极践行新的治水思路,以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目标,全面做好预防保护、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评价等各项工作,奋力开创云南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

1.水土保持基础工作有序开展。编制完成了《云南省“十三五”水土保持规划》、《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云南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报告》等一批规划和成果,为科学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2.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持续推进。以生态修复、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坡耕地综合治理、重点小流域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等水土保持工程为抓手,持续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据统计,“十三五”以来,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47万平方公里。

3.生态修复工作效果显著。我省始终坚持尊重规律、科学防治的原则,加强水利、林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天然林保护、建设基本农田、实施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健康发展。

4.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成效显著。主动适应监测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编制并印发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规划(2018-2025年)》《云南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2018-2022年)》《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7-2018年实施计划》等一批规划。着力加强监测站网建设,全省监测站点达到52个,基本建成“五个全覆盖”、建设标准较高、监测要素较齐的监测站网。

5.宣传教育取得实效。开展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宣传活动,并安排和部署全省水利系统开展宣传纪念活动;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进党校试点,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创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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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土流失防治效益

在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水土流失防治成效显著,林草植被覆盖逐步增加,水源涵养与水质维护能力日益增强,治理区土地生产力有效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改善,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1.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显著,水土流失面积减少。2011年以来,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呈下降趋势,水土流失面积由109588km2减少至103390km2,下降5.66%。

2.林草植被覆盖逐步增加,生态环境明显趋好。经多部门协调合作和共同努力,通过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与保护,林草植被面积大幅增加,生态环境明显趋好。

3.蓄水保土能力不断提高,减沙拦沙效果日趋明显。土地蓄水保土能力不断提高,土壤流失量明显减少,有效拦截了进入江河湖库的泥沙,延长了水库等水利基础设施的使用寿命。据统计,2011年以来,全省实施的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累计减少了土壤流失量2.21亿吨。

4.水源涵养能力日益增强,水源地保护初显成效。在江河源头区采取预防保护、生态修复等措施,水源涵养功能区采取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营造水源涵养林措施,重要水源地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水源地保护初显成效,水源涵养与水质维护能力日益增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水土流失年度动态监测工作,优化技术路线,构造科学高效的监测支撑体系,更好地服务于我省水土保持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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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提问:

问题一,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是一个专业术语,请问什么是动态监测?开展动态监测的依据是什么?实施动态监测有什么意义?

(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处长朱晓柯)答: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是指对水土流失发生、发展、危害及水土保持效益进行长期的调查、观测和分析评价工作。

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全国水土流失调查并公告调查结果。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水土流失调查并公告调查结果。因此,我们今天在此发布2018年动态监测成果。

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可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全省及社会关注的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危害等动态变化情况,分析评估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评价区域生态环境变化状况,向社会提供不同范围、不同深度的水土流失状况及相关信息,对水土流失实施预测预警,为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及相关行业制定发展规划、调整发展布局,为全省或相关区域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支持,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全面、准确的决策依据。

问题二:水土流失应该主要发生在农村吧?对农村生产生活有什么影响?水土保持工作如何在农村“脱贫攻坚”中发挥作用?能否具体谈一下?

(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处长朱晓柯)答:我省水土流失分布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分布在广大的山区和农村地区,这些地区同时又是贫困人口分布集中的区域。严重的水土流失,首先会对农业生产条件造成破坏,同时会降低农业生产能力,威胁粮食安全,加深加大农村地区贫困面和贫困程度。

我省大多数的贫困人口分布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所以水土保持工作在服务于脱贫攻坚中,有责无旁贷的责任。
  具体来说,贫困地区水土保持工作重点是要围绕脱贫攻坚目标,通过水土流失的治理,改善这些区域农业生产生活条件。主要措施有:坡耕地改造、经济林建设、农业生产道路建设、小型水利工程等,包括水池、水窖一些配套的建设,这些措施群众非常欢迎,只要实施就能见到效果。通过这些措施来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农业产业,为群众增产、增收创造条件,助推农村贫困群众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问题三:我们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是覆盖到全省了吗?是如何做到的?是多长时间开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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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处长朱晓柯)答:我省2018年度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就已经实现了全省全覆盖。我们是按水利部的统一部署,按照“不重叠、全覆盖”的原则,全省划入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78个县(市、区)由水利部组织实施,其余51个县(市、区)由省水利厅组织实施,最终实现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覆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的规定,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水土流失调查工作,每5年至少公告1次调查结果。近年来,水利部门进一步加强了水土流失监测工作,依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水保(2017)36 号)要求,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需按年度每年开展至少一次,2018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已经顺利完成,2019年的动态监测已经启动并且正在按要求推进。

本文地址:https://www.sjxwnet.com/news/812.html 责任编辑:张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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