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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列席助力基层协商民主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探索建立社会公众列席乡镇(街道)有关会议制度。
公众列席有关会议制度正在不断激发基层治理新活力。不论是事关百姓生活质量的生态景观建设协商议事会,还是产业发展协商会,或是民情直达的议政会,都能见到公众列席的身影,也能看到思想碰撞中层出不穷的创新做法。百姓将心声“一吐为快”的过程,也是在做汇聚民智、吸收民意的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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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参会群众仅是听会群众
尽管公众列席相关会议制度在基层治理中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现实堵点和薄弱环节,有的是对列席群众的作用发挥不重视造成群众客观陪会,或是部分列席群众意识没跟上变成主观陪会,这些都限制了协商民主制度在基层的有效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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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提升基层协商能力
——完善跟踪监督机制,提升会议意见办理的主动性。在实际操作中,基层往往对于公众列席相关会议的准备和开展阶段较为重视,对于群众意见反馈阶段的关注较少,会议协商通过后的办法和措施没有追踪落地。基层呼吁将协商通过的意见和做法列入清单督办,避免出现“光说不练”的情况。要跟踪所反映情况的落实反馈及制度采纳情况,并及时向群众公布结果。
——加强制度宣传,提高民众参与的积极性。通过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列席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给予列席人员充分的发言机会和时间,重视和尊重他们的发言和意见,彼此之间加强互动,促进沟通,鼓励群众积极参与。
——提高列席群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努力培养列席群众的发现、表达能力,积极引导各方参与协作,充分发表意见,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半月谈 尹铭)